不少人議論買小產權跟買商品房標準不一樣,買小產權房時喜歡問套內面積是多大。
在很多人的眼里,小產權房不配有公攤,就該使用率100%,從窗戶里搭個梯子下來,每天回家直接爬上去。樓道、大堂、公共空間最好啥公攤都沒有。
目前單套深圳小產權房基本都是按套賣,沒有報面積。有報面積的都是參考面積,存在一定的水份。

這個現象,我們之前也分析過:
比如龍華民治某村一棟7層樓梯樓,整棟樓收購價1.8萬/㎡,裝修費兩三千/平,加上資金成本關系費銷售費雜費,整棟樓成本2萬2以上,假設這個開發商投入2000多萬不賺錢一分錢,2萬2一平賣給客戶,聽到這個單價有幾人會買?大部分人對小產權的認知還停留在大幾千一平的時代。
一個樓梯房,那么小一點,2萬多一平,長時間賣不出去的話會把開發商拖死。只有2種辦法,一是加個一二十的利潤按套賣;二是把面積報高單價報低,才有可能賣得掉,沒幾個開發商敢拿著幾千萬冒著幾個月賣不出去的風險。
為什么低使用率在小產權行業長期存在?為什么沒有開發商愿意按二三十的使用率賣?
深圳從15年后已經徹底不讓蓋農民房了,每年還要舊改棚改土地整備利益統籌拆幾千棟,深圳每年整棟賣的農民房估計才一兩百棟,大多數人買過來是為了收租或等舊改,不會單套賣的。深圳有2000多萬人,每個人都需要住,供需嚴重不平衡,再加上目前商品房猛漲后,商品房和小產權的價格差異越拉越大,最終只能導致整棟農民房業主坐地起價,開發商的整棟收購成本價決定單套銷售價,不可能便宜賣。
想找便宜的,惠州小產權兩三千一平大把,但是拆了一分錢沒得賠,東莞五六千一平,拆遷時可以拿回購房成本價或者兩三千的蓋房成本價,全國只有深圳,農民房拆遷時外地小業主可以拿到商品房或高額現金賠償,比如目前白石洲小產權每平方七萬多,比如西麗留仙居小產權每平方四萬多,比如去年西麗百旺大廈爆破后,外地人一平賠了3萬多,本地人一平賠了4萬多。
深圳小產權房自由買賣,價格是買賣雙方長期博弈得出來的,市場這雙無形的手在決定這一些,接受了就買,接受不了就別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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